摘要:阜阳市颍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街头社区连庄土地6000平方米进行违规建设,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月20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违法违规进行了处罚。处罚说明,违法事实:阜阳市颍泉区城市管理行政...
阜阳市颍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街头社区连庄土地6000平方米进行违规建设,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月20日,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此违法违规进行了处罚。
处罚说明,违法事实:阜阳市颍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2020年3月,未经依法批准,非法占用颍泉区中市办事处街头社区连庄土地6000平方米建设垃圾中转站。
阜阳市自规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罚:1、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6000平方米;2、没收其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824.59平方米。
颍泉区官方网站显示,阜阳市颍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能为:负责市容管理和城市公共空间秩序管理工作,局长为葛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