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拆迁告知书,涉及颍州区境内三塔镇三塔居委会、倪寨村、胜华村等共计429.486亩土地。具体信息如下:阜阳市2018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2018〕第82号有关被征地农...
今天,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征地拆迁告知书,涉及颍州区境内三塔镇三塔居委会、倪寨村、胜华村等共计429.486亩土地。具体信息如下:
阜阳市2018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告知书〔2018〕第82号
有关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城市建设需要,拟征收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阜阳市2018年第17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用途为商服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工矿仓储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位于颍州区三塔镇三塔居委会、倪寨村、胜华村、葛庙村,九龙镇九龙居委会,三十里铺镇双寨社区、三十里铺居委会,清河街道卜子社区,颍西街道四里社区,王店镇桃花村境内。
三、拟征收农转用土地村组及面积拟征收农转用土地属颍州区三塔镇三塔居委会、倪寨村、胜华村、葛庙村,九龙镇九龙居委会,三十里铺镇双寨社区、三十里铺居委会,清河街道卜子社区,颍西街道四里社区,王店镇桃花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总面积28.632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5.7113公顷)。
1.颍州区三塔镇三塔居委会,土地面积5.276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5.1215公顷);2.颍州区三塔镇倪寨村,土地面积13.42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2.0595公顷); 3.颍州区三塔镇胜华村,土地面积2.869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5323公顷); 4.颍州区三塔镇葛庙村,土地面积2.4590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2.3821公顷); 5.颍州区九龙镇九龙居委会,土地面积0.2038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2038公顷); 6.颍州区三十里铺镇双寨社区,土地面积1.332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4460公顷); 7.颍州区三十里铺镇三十里铺居委会,土地面积0.4571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4437公顷); 8.颍州区清河街道卜子社区,土地面积0.145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1455公顷); 9.颍州区颍西街道四里社区,土地面积0.7474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0.7047公顷); 10.颍州区王店镇桃花村,土地面积1.7225公顷,全部为农用地(耕地1.6722公顷)。(以实际测量申报并报经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四、征收农转用、拆迁初步补偿标准(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皖政〔2015〕24号),该用地征收农转用初步按下表确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拟定《征收土地方案》上报审批。
1.三十里铺镇双寨社区、三十里铺居委会,清河街道卜子社区、颍西街道四里社区:
2.王店镇桃花村:
3.三塔镇三塔居委会、倪寨村、胜华村、葛庙村, 九龙镇九龙居委会:
(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每亩1100元确定青苗补偿标准上报审批。
(三)房屋拆迁补偿和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市政府阜政秘〔2015〕205号、阜政办〔2014〕39号、阜政办〔2015〕30号文件规定据实补偿。征地拆迁实际补偿标准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口初步安置办法采取货币安置和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办法。符合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条件的,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际安置办法以政府依法批准为准。
六、本告知书下发后,在拟征收农转用土地上抢建、抢栽、抢种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七、本告知书由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送达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被征收农转用拆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以上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办法,如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本告知书5日内书面向阜阳市国土资源局颍州分局(电话:2172924)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
阜阳市国土资源局2018年12月25日
阜阳市2018年度优秀新媒体评选投票开始了!点击下方阅读原文,参与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