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案情介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执行案号:(2019)皖0111执1494号失信被执行人照片:失信被执行人:黄保勇性别:男年龄:43住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王墩社居委三队83号身份证号:340122********4075立案时间:2019-0...
案情介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执行案号:(2019)皖0111执1494号
失信被执行人照片:
失信被执行人:黄保勇
性别:男
年龄:43
住址:合肥市包河区烟墩街道王墩社居委三队83号
身份证号:340122********4075
立案时间:2019-02-22
执行法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一、被告黄保勇欠原告徐磊借款本金20万元及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10月31日、按照月息2分计算的利息5.2万元,被告黄保勇分期偿还:于2018年9月1日前支付原告徐磊利息5.2万元,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徐磊借款本金20万元;二、若被告黄保勇未按上述约定足额还款,则视为剩余债权全部到期,原告徐磊可就欠付本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原、被告双方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5080元减半收取2540元,由被告黄保勇自愿负担。
被执行人履行情况:全部未履行
法官联系电话:05516535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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